可可含量不到35% 叫「巧克力」要挨罰

2015-11-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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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敲定新制,達一定純度35%標準才能標示為巧克力,預計105年下半年上路。(取自維基百科,André Karwath aka Aka攝/BY CC 2.5 )

食藥署敲定新制,達一定純度35%標準才能標示為巧克力,預計105年下半年上路。(取自維基百科,André Karwath aka Aka攝/BY CC 2.5 )

秋天到了,涼涼的天吃一口巧克力,能讓人充滿幸福的感覺,但現在「巧克力」可不能隨便叫巧克力了!衛福部食藥署5日敲定巧克力標示管理新制,巧克力須含可可脂、可可粉或可可膏,總可可固形物須逾35%,未達標準便不得標示為巧克力,須改名為餅乾或糖果,預計105年下半年上路,若業者標示不實最重可處罰4萬至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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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脂成本高,是判斷巧克力純度標準之一,而低價的巧克力會以棕櫚油加可可粉替代可可脂,可可原料不足。食藥署考量巧克力為青少年與孩童都愛吃的食品,參考國際標準,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所定義的巧克力成分標準,擬定巧克力的標示管理新制,總可可固形物須逾35%,可可脂、非可可脂固形物分別逾18%、14%,預計新制會影響多達40億元的巧克力市場。

新制針對不含內餡的塊狀巧克力,而市售的巧克力中常見含有內餡臻果、堅果、葡萄乾等等,都不會算在計算巧克力的標準內。台灣糖菓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會員、義美食品都表示支持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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