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院長陳冲日前投書媒體,表示課徵房屋稅是「違法違憲」的行為。台南市政府今(18)日回應,指目前房屋標準單是沿用1984年標準,已經不合時宜,加上本案是依照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辦理,是回歸法制不得不調整,前院長說法有誤導之嫌。
陳冲認為,擁有遮風蔽雨的居所是基本人權,且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因此原則上人民不應單純因對財產有「所有權」而被課稅。但台南市政府則稱,依大法官369號解釋,房屋稅條例就納稅主體、稅目、稅率、納稅方法及納稅期間等項已有明文規定,因此並未違憲。
台南市政府網站6月28日的官方公告指出,自民國90年7月1日以後興建完成的房屋,有一套新的房屋標準單價表,每3年會更新1次。且該表是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以及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而來,ㄧ切合法合理公平。
根據《中時電子報》以及《ETtoday》的報導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以及台南市長賴清德都在今天對此事表示,「不要在任的時候都不講話,卸任的才在那邊放馬後炮」。
台南市政府表示,財政健全方案是財政部於2014年1月20日陳報行政院,並於2014年2月25日核定原則同意。當時財政部要求地方政府調整房屋標準單價至合理造價的40~50%。該方案是江前院長核定的,而前任陳院長卻在中央與地方照案執行後投書說違憲違法,恐令人誤解立場前後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