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察向總統蔡英文陳抗,結果被「學弟」設局?前年11月,彰化縣退休員警黃錫富,在員林市欲對蔡總統車隊鳴笛抗議,遭警方包圍、推擠,警方以員警遭推倒受傷,控黃男妨害公務與傷害罪;彰化地院以29頁篇幅判黃無罪,且發現員林分局長洪文宏曾打電話聯絡現場指揮官及永靖分駐所所長林聖智,告知如果有推擠就順勢,直接用現行犯逮捕,等同「碰瓷」、陷人入罪。立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要求警政署不能護短,要把所有疑似違法人士都移送偵辦。
林思銘也在內政委員會要求,4月16日以前,請內政部長徐國勇送交調查報告至立院。長年關心警消權益的前警大教授、立委葉毓蘭13日也召開記者會,並請來黃錫富現身說法。立委吳怡玎、吳斯懷也到記者會聲援,要求國安單位不可以這樣迫使警察面對陳抗者時違法。
葉毓蘭表示,警方壓力來自國安局特勤中心,至於對蔡總統維安升級,轉捩點是民國106年6月30日,蔡總統到復興崗出席國防大學聯合畢典,被一位北市退警巡佐拍座車,此後維安升高,國安局要求「看不到、聽不到、打不到」,維安要遠至3公里之外,陳情無法送到總統前。
吳斯懷:現役警被迫對付「學長」,情何以堪
曾為軍警年改不公,成立「800壯士」的立委吳斯懷也表示,他們在立院門口480天,退警袍澤、公教團體和他們站在一起,蔡總統說過批評政府「聲音聽不到可以大聲、可以拍桌」,結果現在集會遊行、陳情請願權利被這樣剝奪,吳也指,退休前輩幫這些現役警察爭權益,他們不得不執法,拿著盾牌對付「學長」,情何以堪。
立委吳怡玎也指,警察遇到陳抗人士假跌倒,把陳抗民眾當現行犯移送,是警察國家的概念,不是民主法治國家,分局長對基層警力施壓、國安當局對分局長施壓,上樑不正下樑歪,還濫用《社維法》的防害公務罪,從每年40至50多件,2019年大幅成長到120件,所幸法官有良心、勇氣,僅2成裁罰,人民不該受這種恐嚇。
「意見表達區」越設越遠:看不到、聽不到、打不到
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總會長耿繼文則直指,蔡政府上任前,民眾在50公尺外有一個意見表達區,現在改到3公里、甚至5公里外,以前是「看得到、聽得到、打不到」,現在是「看不到、聽不到、打不到」,還會沒收這些退警抗爭者的喇叭,甚至人一出門就跟監,或到現場包圍,耿不滿地問,農民、勞工都有抗議,到總統府前按喇叭,什麼時候警察去沒收,為什麼退休員警表達立場就要沒收?
「警察不該被其它單位當棋子!」耿細數,包含國安局、特勤中心、內政部長等各國安單位都能對警察下指導棋,被指揮來指揮去,沒有自主性,分局長也是被下令,耿呼籲應該讓警察有自主執法尊嚴,才能避免再次黃錫福事件發生。